案例分享;被公司派去搬家 偷偷盜走客戶電腦,綿陽市佳禧搬家服務有限公司提醒綿陽各搬家公司用工須注意。
21歲的李斌是貴州盤縣人,曾因搶奪罪被判入獄。出獄后到昆明找工作,2月25日,他被一家搬家公司聘用。因是臨時工,老板沒對李斌的身份作登記。3月4日,周小姐聯(lián)系到李斌所在的搬家公司,當天,李斌和另外兩名小工一起被派出去干活。在搬家過程中,李斌發(fā)現(xiàn)周小姐的行李中有兩臺筆記本電腦,便乘機偷走。當晚,李斌叫來同在一個公司工作的好朋友王林、李逵,次日,三人到白云路附近以400元的****將其中一臺筆記本電腦銷贓給鄧某。隨后,三人又到穿金路某酒店附近以100元的****將剩下的一臺筆記本銷贓給一位路人。3月5日,周小姐清理東西時發(fā)現(xiàn)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,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。3月11日,掌握了相關線索后,民警一舉將3人抓獲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本來是被公司派去幫人搬家的,卻對主人的兩臺筆記本電腦垂涎不已,趁貨車加油之機,偷偷盜走電腦后邀約兩名同公司的朋友銷贓。沒過幾天,三人**全部被便衣民警抓獲了。
搬家公司在聘請員工時,一定要核實員工的身份,這是對公司負責也是對用戶負責,出了問題用戶的財產受到損害,公司信譽也會受到質疑。